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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

2019/5/28 15:49:59 来源:广州新闻网

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,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,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、责任重大。

为实现非法集资风险的源头防控,打赢金融风险攻坚战,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,于2019年5月,集中开展以“携手筑网同防共治”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,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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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:

1.非法集资的定义: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2.非法集资的特征:

非法性: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;

公开性:推过推介会、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;

利诱性: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汇报;

社会性: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
3.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:

非法集资不可持续,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,挥霍、浪费、转移或者非法占有,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,此外,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极易引发社会风险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。

4.社会公众如遇以下情形的“理财”“保险”产品,务必提高警惕:

一是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
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
四是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
六是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等为幌子的;

七是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;

八是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九是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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